浙江JB機械有限公司與我司有多年業(yè)務往來,合作期間我司一直遵循雙方約定,按時保質完成交貨和服務工作。但對方公司卻并未按約定按時履行付款義務,經常以各種理由搪塞,拖欠逾期貨款。經我司業(yè)務人員多次溝通、發(fā)催款函,對方均不予理睬。為了捍衛(wèi)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害,我司毅然舉起法律的武器,于2014年7月向浙江省溫嶺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雙方案件于2014年10月開庭審理,經庭審,浙江溫嶺人民法院判決浙江JB機械有限公司支付所欠本司的貨款及訴訟費用。在律法面前,正義終將站在有理的一方。